严重声明: 欢迎访问湖南学历提升网!湖南学历提升网为考生提供湖南专升本、高起本、高升专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
“成考专升本高数一考点汇总” 相关推荐
  • 成考专升本《民法》动产所有权考点的相关复习资料
    与不动产所有权一样,动产所有权也可因法律行为和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其中,因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情形与不动产不同。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所有权时,除不动产所有权取得中所列举的情形外,还包括动产所有权取得的特有原因。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1
  • 成考专升本《教育学》教育的发展考点资料
     (一)教育的起源在近代教育史上,资产阶级学者曾提出两种较有影响的教育起源理论:一是教育的“生物起源论”,二是教育的“心理起源论”。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教育起源于人类所特有的生产劳动,这就是劳动起源说。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4
  • 成考专升本《教育学》教育属性考点资料
    教育的本质属性: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这是教育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属性。这一属性包含下列涵义:第一,教育是把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的过程。;第二,教育培养人是有意识有目的自觉地进行的;第三,在教育这种培养人的过程中,存在着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社会要求三种要素之间的矛盾运动,这种运动的结果是受教育者根据社会要求的方向,身心发生预期的变化,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4
  • 2022年成考专升本政治物质和意识(1)的复习考点
    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具有客观性,它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规律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规律具有相对稳定性、必然性、深刻性。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2-26
  • 成考专升本《教育学》意义考点资料
    学习教育学,可以帮助我们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思想水平,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更好地理解我国颁布的教育方针、政策的依据,提高贯彻教育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2
  • 成考专升本《教育学》发展概况考点资料
    教育学和其他任何学科一样,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根据其方法、理论成熟的水平,大体可以分成萌芽、独立形态、科学化、现代化四个阶段。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2
  • 成考专升本《教育学》研究对象考点资料
    教育学是一门研究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社会科学。它所研究的是教育中最一般的问题。它不是研究教育中的某一个方面的专门问题,而是教育中最一般性的问题,它是其他教育学科的基础学科。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2
  • 2022年成考专升本政治物质和意识(2)的复习考点
    物质的反映形式发展的阶段是:①非生命物质的反映形式;②生物的反映形式;③动物的反映形式;④人的意识的产生。意识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在人的意识的原始产生中,社会劳动起了决定性作用。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2-26
  • 成考专升本《民法》占有关系考点资料
    通说认为,占有指占有人对于物有控制与支配的管领力的事实状态。在占有法律关系中,主体为管领物之人,即占有人;客体为被管领之物,即占有物。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1
  • 成考专升本《民法》相邻关系考点资料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时,给予相邻人便利和接受相应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权是指相邻中的一方请求他方给予便利和方便的权利。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1
  • 成考专升本《民法》共有考点的相关复习资料
    (一)共有的概念与特征:共有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其中,共同所有权的享有者称为共有人,而其标的则称为共有物。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1
  • 成考专升本《民法》物考点的资料
    物的概念:物是指人们能够支配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是指能够为民事权利主体所支配和控制的,具有一定使用价值或经济价值的物质形态。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0
  • 成考专升本《民法》物权分类考点的相关复习资料
    物权可以依照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分类。比如,根据权利人是对自有物享有物权还是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物权而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根据物权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而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权利存在而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根据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而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等。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0
  • 成考专升本《民法》物的分类考点资料
    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物进行不同的分类。物的主要分类可以概括为:1.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2.特定物与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自身单独的特征,不能由其他物所替代的物。种类物指具有某种共同特征,可以用同种类、同质量的物替代的物。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0
  • 成考专升本《民法》物权法基本原则考点资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物权制度中的物权立法思想和适用物权规范的根本准则。它可以由若干相对集中的法条系统表明,也可以分散体现于有关条文中。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0

测一测您能报哪所大学

考生在线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