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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中,不向他人泄露能造成不良医疗后果的疾病有关信息的“信托行为”。保密的意义:①是尊重病人自主权、病人人格尊严的重要形式。②是医—患关系维护的重要保证。人体实验的原则: 1.知情同意原则2.有利无伤原则3.为医学目的原则4.实验对照原则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5
  • 成考专升本《医学综合》伦理学考点资料
    医学人道主义的核心内容 : ①尊重病人的生命及其价值 最基本的。 ② 尊重病人的人格与尊严 最本质的。 ③尊重病人平等的医疗权利 尊重的具体体现。 ④ 对社会利益及人类健康利益的维护。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5
  • 成考专升本《民法》民事权利能力考点资料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主体之所以成为法律上的民事主体,就是因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所赋予的,当事人不得将民事权利能力自行抛弃、限制、转让。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3
  • 成考专升本《民法》民事行为能力考点资料
    (一)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指法律确认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3
  • 成考专升本《教育学》教育制约规律考点资料
    教育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是通过培养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来实现的。教育与人的发展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一方面,教育对人的发展有制约作用,它可以促使人的身心朝社会所需要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人的发展对教育有制约作用,要求教育必须适应人的身心发展特点。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4
  • 成考专升本《民法》诉讼时效考点资料
    诉讼时效的意义主要在于促使权利人即时行使权力,便于人民法院以司法审判的方式更好地保护 民事权利。长期不行使权力,一旦发生争议,会导致司法审判对有关事实、证据认定困难。诉讼时效的 设置,一方面可以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力,另一方面,可以使人民法院及时解决其他民事争议。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9
  • 成考专升本《民法》代理的考点资料
    代理制度一方面源于对行为能力有欠缺者的救济,另一方面则出自于社会生活的需要。由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人的活动范围逐渐广阔,社会关系日趋复杂,人们对生产、生活资料的采购、商品的销售,已经无法做到事事躬亲,而且也不可能样样精通,为此将部分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在所难 免,代理制度便应运而生。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8
  • 成考专升本《民法》代理的特征考点资料
    代理人代替被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可以使当事人避免事必躬亲,它是代理人代替被代理人而非为自己向第三人作出或接受的意思表示,代理行为能够在被代理与第三人之间设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8
  • 成考专升本《民法》代理权类型考点资料
    依据代理权发生的原因不同,代理可以分为三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一)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二)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三)指定代理: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权单位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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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的代理行为,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超越代理权限所为韵行为,除被代理人追认的以外,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由代理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所为民事活动不加制止的,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8
  • 成考专升本《民法》代理权消灭考点资料
    代理权的消灭,又称代理权的终止,指代理人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失去代理权的情形。代理权终止后,代理关系消灭,代理人不得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否则将会构成无权代理。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8
  • 成考专升本《民法》无权代理考点习资料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无权代理是不具有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并欲将行为后果归属于本人的行为。 1.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形:(1)代理权终止之代理。(2)超越代理权限之代理。(3)没有代理权之代理。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8
  • 成考专升本《民法》时效考点复习资料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到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 时效是一种期限,但又与一般期限不同,须有下列三要素:1.一定事实状态的持续存在;2.经过一定的期间,即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期间;3.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即发生权利得失的效果。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9
  • 成考专升本《民法》期限考点资料
    1.期限的概念:期限是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能够使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或消失的时间范围。 2.期限的类型:按照期限的依据是法律规定还是约定,分为约定期间、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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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依诉讼时效的中止,其已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障碍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诉讼时效中止的功能,是把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的法定障碍经过的期间,排除于时效期问之外。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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