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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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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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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权的权能,指所有人为实现对所有物的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限制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手段。所有人对于标的物的支配不仅止于抽象,通常表现为以下具体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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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所有权具有自权性,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所有权是一种自物权。与他物权相比,所有权意味着权利人可以直接地、不经任何中介地和无条件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物的权利,所以,所有权具有自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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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动产物权变动是指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丧失与变更。2.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在国家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公示方式。所谓不动产登记,是指物权变动当事人将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他项权利的取得、丧失与变更,依法定程序记载于主管机关掌管的专门薄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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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物权制度中的物权立法思想和适用物权规范的根本准则。它可以由若干相对集中的法条系统表明,也可以分散体现于有关条文中。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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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的概念:物是指人们能够支配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是指能够为民事权利主体所支配和控制的,具有一定使用价值或经济价值的物质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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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是一种财产权利,物权的本质是物质资料所有制和财物占有、支配关系的法律表现。作为财产权,物权是与债权相互对应、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物权是一种静态的财产权,反映了人们在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质资料方面的相互关系;债权则是一种动态的财产权,反映的是人们在财产流转中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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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期限的概念:期限是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能够使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或消失的时间范围。 2.期限的类型:按照期限的依据是法律规定还是约定,分为约定期间、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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