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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考没有基础如何考试
    每年都会有很多的同学参加成考,而其中有很大的一部分可能都是在职人士,他们对于学习的基础已经很少了,甚至还有部分同学是初中或者小学水平,完全没有什么基础,那么成考没有基础如何考试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2-16
  • 成考专升本《民法》可撤销民事行为考点资料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行为人对行为有重大误解,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明显不公平,因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民事行为。特征是:行为在撤销之前有效,撤销之时,行为自始无效,也就是撤销的效力游 及至行为开始时。因此,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叫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7
  • 成考专升本《民法》法人的能力考点资料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5
  • 成考专升本《民法》法人的变更考点资料
    法人的变更,指法人存续期间,发生组织机构、活动宗旨、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变化。如分立、合并、法人的名称、住所、资产、经营目的、法定代表人的变化等等。法人的变更,直接影响到企业法人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并会涉及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5
  • 成考专升本《民法》民事法律行为考点资料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设立、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没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7
  • 成考专升本《民法》民事法律行为形式考点资料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主要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形式。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当法律规定某项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时,这种形式就成为该项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若不采用这种形式,则法律行为不成立或者不生效。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7
  • 成考专升本《民法》民事法律行分类考点资料
    成考专升本《民法》民事法律行分类考点的相关复习资料:(一)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共同行为;(二)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三)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四)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五)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六)主行为和从行为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7
  • 成考专升本《民法》民事行为成立要件考点资料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也称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或构成要件,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 立民事法律行为所必不可少的事实要素。可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和特殊成立要件。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7
  • 成考专升本《民法》民事行为成立要件考点资料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分为一般生效要件和特殊生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法律对于业已成立的法律行为肯定、支持其法律效力的要件。具体地讲,它包括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三个方面。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7
  • 成考专升本《民法》无效民事行为的考点资料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即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以及法人超出经营范围违反禁止性法律实施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7
  • 成考专升本《民法》时效考点复习资料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到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 时效是一种期限,但又与一般期限不同,须有下列三要素:1.一定事实状态的持续存在;2.经过一定的期间,即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期间;3.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即发生权利得失的效果。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9
  • 成考专升本《民法》代理权消灭考点资料
    代理权的消灭,又称代理权的终止,指代理人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失去代理权的情形。代理权终止后,代理关系消灭,代理人不得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否则将会构成无权代理。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8
  • 成考专升本《民法》无权代理考点习资料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无权代理是不具有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并欲将行为后果归属于本人的行为。 1.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形:(1)代理权终止之代理。(2)超越代理权限之代理。(3)没有代理权之代理。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8
  • 成考专升本《民法》代理权行使考点资料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的代理行为,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超越代理权限所为韵行为,除被代理人追认的以外,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由代理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所为民事活动不加制止的,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8
  • 成考专升本《民法》诉讼时效考点资料
    诉讼时效的意义主要在于促使权利人即时行使权力,便于人民法院以司法审判的方式更好地保护 民事权利。长期不行使权力,一旦发生争议,会导致司法审判对有关事实、证据认定困难。诉讼时效的 设置,一方面可以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力,另一方面,可以使人民法院及时解决其他民事争议。
    浏览次数:1954 发布时间: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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